关于举办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中机电兵船学〔2026〕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按照“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应当不少于90学时,其中档案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委托苏州大学承办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培训范围:
机械、电子、兵器、船舶工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的档案部门负责人、档案专职和兼职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十五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宣贯解读;
2、人工智能在档案工作中的应用;
3、《CAD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7678-2025、《全综管理规范》GB/T13967-2026、《档案编研工作规范》DA/T108-2026、《档案专题数据库建设工作规范》DA/T109-2026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宣贯。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中下旬在江苏省苏州市,学习期限5天(含报到和疏散时间)。具体开学时间、地点将在学员报名后建立的“2026年继续教育培训班微信群”中发布,学会不再发纸质开学通知。
四、学习费用:
每位学员收取培训费1900元。报名后五个工作日内请将培训费汇至以下学会账户,汇款时注明培训费、学员姓名和手机号。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复兴支行
汇款户名:中国机械电子兵器船舶工业档案学会(不得写简称)
银行账号:01090312600120111200982 行号:313100000030
本次培训费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专票或普票,二选一)。缴费成功后,在培训班开班时学会财务部门将电子发票推送至报名预留邮箱(在报名接龙中填写),请注意查收。报名前请本单位财务人员确认发票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五、考试及发证:
学员学习考试合格者,由苏州大学发放《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并注明培训内容及学时。《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是档案人员具备了档案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有效凭证,作为档案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 报名要求:
为做好办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需报名缴费后方能参加培训。请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用微信扫描下图报名,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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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联系人:黎晓东 电话:010-68332590或13701122261
报名缴费咨询:郝英俊 电话:010-68324770或13701096751
2026年8月19日
